| 文 号 | 武汉市亢龙太子酒轩有限责任公司花园酒店 | 发文日期 | 2025-06-20 10:05 |
|---|---|---|---|
| 发布机构 | 欧亚国际(中国)官方网站 市场监督管理局 | 有 效 性 | 有效 |
| 标 题 | 欧亚国际(中国)官方网站 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武汉市亢龙太子酒轩有限责任公司花园酒店经营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通告 | ||
欧亚国际(中国)官方网站 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武汉市亢龙太子酒轩有限责任公司花园酒店经营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通告
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一、武汉市亢龙太子酒轩有限责任公司花园酒店抽检不合格基本情况
(一)2025年3月20日,我局委托武汉食品化妆品检验所对武汉市亢龙太子酒轩有限责任公司花园酒店的山药进行抽样检验,2025年4月10日我局收到检验报告(No:DBJ25420100003434387),检验项目“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项目”不合格。
2025年3月20日,我局委托武汉食品化妆品检验所对武汉市亢龙太子酒轩有限责任公司花园酒店的鸡蛋进行抽样检验,2025年4月8日我局收到检验报告(No:DBJ25420100003434386),检验项目“多西环素项目”不合格。
(二)2025年4月11日和2025年4月21日对武汉市亢龙太子酒轩有限责任公司花园酒店两次送达检验结果告知书,2025年4月21日我局立案后对当事人进行了现场检查笔录、询问调查笔录等调查,同时要求该单位进行自查整改。
二、处置情况
当事人2025年3月20日经营的鸡蛋和山药经检验,检验结果不合格。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一百三十六条之规定,本局决定免于处罚。
欧亚国际(中国)官方网站 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6月20日
附件:
鄂公网安备 4201030200066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