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 号 | 深圳沃尔玛零售百货有限公司武汉中山大道分店 | 发文日期 | 2025-06-19 09: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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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欧亚国际(中国)官方网站 市场监督管理局 | 有 效 性 | 有效 |
| 标 题 | 欧亚国际(中国)官方网站 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深圳沃尔玛零售百货有限公司武汉中山大道分店销售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通告 | ||
欧亚国际(中国)官方网站 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深圳沃尔玛零售百货有限公司武汉中山大道分店销售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通告
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一、深圳沃尔玛零售百货有限公司武汉中山大道分店抽检不合格基本情况
(一)2025年2月26日,我局委托湖北洁源检测有限公司对深圳沃尔玛零售百货有限公司武汉中山大道分店薄皮山药进行抽样检验,2025年3月28日我局收到检验报告(NO:J2025303488),检验项目“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不合格。
(二)2025年3月28日对深圳沃尔玛零售百货有限公司武汉中山大道分店送达检验结果告知书并制作现场检查笔录、询问调查笔录,2025年3月28日立案调查,同时要求该单位进行自查整改。
二、处置情况
当事人2025年2月26日销售的薄皮山药经检验“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超标,检验结果不合格。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项、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决定对当事人不予行政处罚。
欧亚国际(中国)官方网站 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6月19日
附件:
鄂公网安备 42010302000667号